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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通风报信”的案件
今年5月29日,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通风报信?这种“人情”送不得!》,公布了一起泄露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案件。近日,国家安全机关又依法查处一起故意泄露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秘密导致案件侦办受到影响的案件。
跑风漏气 性质恶劣 |
调查询问结束后,范某某却不以为意,反而在私心杂念驱使下,故意向案件嫌疑人泄露了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办案有关情况。为了掩人耳目,范某某还借用他人手机进行联系,并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无人知晓。范某某的泄密行为直接引起了该案件嫌疑人警觉,导致其伙同其他嫌疑人进行串供,致使国家安全机关办案工作受到阻碍。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
范某某费心遮掩的泄密举动并没有逃脱国家安全机关的视线,在掌握相关情况后,国家安全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对范某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同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给予相应党纪处分,范某某最终“自食恶果”。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工作生活中,公民或者组织都有可能因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等原因了解到有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相关知密人员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严格保守秘密,勿因小失大,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
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个人和组织,国家安全机关将依法给予保护;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作出重大贡献的,国家安全机关还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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